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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风采】规范教师工作量,激发教学新动力 ——大数据学院开展《教师工作量计算与管理办法(试行)》解读会议
2024-01-29 13:16     (点击次数:)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管理教师工作量,提升教育教学水平。126日,大数据学院开展了《教师工作量计算与管理办法(试行)》解读会议。本次会议旨在向全院教师详细传达和解读教师工作量计算与管理办法细则,明确教师工作量的计算方法以及各项工作的工作量指标,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员工干事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

此次会议由大数据学院院长闫会峰院长主持,大数据学院教学副院长吕云山副院长解读《教师工作量计算与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大数据学院全体教师参加。

闫院长在会上表示,各位教师务必深入研读《教师工作量计算与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文件)这份重要文件。这份文件不仅与每位老师的实际工作息息相关,更是对教师工作量进行科学管理的基石。闫院长明确指出,根据学校规定,每位教师的基础工作量定为192个学时。然而,在下个学期的教学安排中,学院分配给各位老师的教学工作量并未达到这一基准。因此,每位老师都需要通过承担其他类型的工作来补足工作量。这份文件中详尽地列举了可以抵扣工作量的各类工作,为老师们提供了广阔的选择空间。闫院长再次敦促各位教师,务必对文件进行细致入微的阅读,因为文件中蕴含着对每位老师工作量巨大的支持力度,是每位老师规划下学期工作的重要参考。

吕院长悉心引导全体教师,对文件中涉及的每一项工作量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剖析,其中不仅涵盖了工作量计算的具体指标,还融入了学院的管理策略。吕院长首先对大数据学院教师们工作量的总体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接着解读教师工作量的具体指标,包含①教师工作量分类:教学工作量、教学建设工作量、指导学生工作量、应用研究工作量、教学管理服务工作量;②教师工作量计算标准:教学工作量计算标准、教学建设工作量计算标准、指导学生工作量计算标准、应用研究工作量计算标准、教学管理服务工作量计算标准;③教师工作量定额;④教师工作量管理:教师工作量的使用、教师工作量计算与课酬的关系、教师工作量的管理。最后闫院长与吕院长对教师们提出的出试卷是否计算工作量、指导学生参加比赛是否要获奖才能算工作量等问题进行了答疑。

闫院长在会后做出总结。闫院长在总结时着重指出,为了确保每位教师的工作既合理又高效,学校发布了《教师工作量计算与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文件不仅明确了工作量的标准,还为教师们在工作量的调整上提供了宽广的余地,旨在更好地适应每位教师的教学和科研需求。因此,闫院长衷心希望各位教师能够深刻理解学校的这一举措,积极响应学校的号召,并与学校的工作安排保持高度一致,共同努力实现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此次会议深化了教师们对于工作量计算与管理的认识,通过答疑解惑,有效帮助教师们理清了在工作量计算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将文件内容准确传达给每位教师,保证了新文件、新政策的准确对接和顺利落地。本次会议,对教师们的工作和新学期规划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增强了学院教师们的凝聚力和目标清晰度。

图文:张旭

(大数据学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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